2015論壇/永續發展的能源與產業/台灣的能源政策

出自均優學習論壇共筆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洪申翰

能源新世代-節能就是發電,讓發電廠遍地開花吧

能源轉型五大關鍵步,非核、低碳、不缺電當然可行!

1.前瞻性節電政策目標

不管是產業或民眾生活層面,台灣用電模式與節電政策都還有很大進步空間。在不影響基本生活品質的前提下,我們主張訂定更具前瞻性的節電與能源效率改善目標,以用電需求零成長作為長程目標,翻轉用電需求必然無止境成長的傳統思維。我們要強調,只有設定夠積極的進步目標,才有可能帶動政府行政體系、產業與社會大眾一起往高效率、低耗能的能源使用模式前進。

2.有利綠能的環境與法規

再生能源是未來能源發展的主流,但其多元且分散的特性,和核電與燃煤等集中式發電相當不同,因此,政府若有心大力發展綠能,必須優先推動有利綠能發展的系統與法規,例如投入發展智慧電網、適合綠能的輸配電與儲能設施以及具經濟與產業誘因的政策制度,但現在軟硬體落實卻遠遠不夠。我們也更應結合產業結構調整,讓再生能源發展成為帶動綠色經濟與綠色就業的創新動力,讓分散式的新能源經濟遍地開花。

3.強化疏導尖峰用電能力

所謂缺電與否,是指在一年極少數用電尖峰時刻,發電量能否滿足需求。因此,如何透過管理,合理地降低尖峰時刻的用電,是近年國際上面對缺電問題最關鍵的做法。目前官方也承認台灣疏導尖峰用電的能力相當落後,可調度量甚至不到先進國家的百分之一,有很大進步的空間。智慧型電網、強化時間電價和可停電力政策的實施,與及時反映供需的資訊系統,都是更靈活調動尖峰用電與分散能源的重要做法,都能減少只為應付用電尖峰的低效益電廠投資。

4.能做而未做的政策還很多

透過政策實施,提供誘因或罰則導引大眾與企業改變使用能源的模式,是能源轉型最重要的做法。雖然現在政府不斷「呼籲節能」,但卻有太多重要政策卻都遲遲沒有推動,例如合理反映外部成本的能源稅法、促進節能與社會公平的合理電價(特別是工業電價),納入減碳目標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或更積極促進節能與綠能的建築法規等,這些「能做而未做」的政策在其他國家都已被視作能源轉型的關鍵策略,但現在政府卻始終缺乏決心和執行力。

5.市長,你也有責任

過去能源政策只和中央部會有關,忽視縣市政府的角色,但近年國際上已可看到許多地方政府成功推動能源轉型的案例,因此,我們要求台灣各地縣市政府也必須負起能源供需的政策責任,以節能與綠能發展為目標,提出具體區域能源轉型計劃與進程,帶動地方就業與社會創新,往非核低碳城市的願景前進。

潘翰聲

台灣能源99%仰賴進口,低油價和低電價,反而是小市民補貼大財團。 樹黨的能源政策,抓住改變的關鍵,推行聯合國的綠色新政(Green New Deal)!

一、綠色稅制,環保生活可節稅!

【能源稅】取代部分所得稅,有環境保護、節能減碳、產業轉型、社會正義等成效,令使用地球者付費,讓污染財團替人民繳稅,省愈多賺愈多,環保生活可以得到實質鼓勵。

分階段加速取消對工業用電的不當補貼。民生用電在每戶基本度數內不漲價,超過部分加大級距累進制。

用電需求零成長,提高用電效率,維持經濟生活水準。

二、低碳發電,電網效率大提升!

提升電廠發電效率,燃煤火力電廠改燒天然氣,降低汙染和溫室效應。

以不增加總發電量,提高再生能源比例。

建置電廠及電網,應資訊公開、民眾參與。

台電公司分拆輸配電及發電部門,發電自由化而非財團化、民營化。

發展【智慧電網】,減少遠距離輸配電的損耗。

全面更換【智慧電表】,引進消費者時間電價及電源選擇權、可停電力等制度設計,削減尖峰用電。


三、節能建築,宜居城市涼又美!

建立【建築能源標章制度】,出租出售房屋應標示耗能單位,住宅整建與都市更新時,能源輔導團協助節能設計。

在安全標準下,推廣綠屋頂(變涼、變美、防水),太陽能板也可發電賺錢。

四、非核家園,真誠面對核廢料!

老舊的核一廠、核二廠立即除役,訂定核三廠除役時間表,直接廢止核四計畫。

核廢料無條件立即撤出蘭嶼,用過核燃料棒不應進行核汙染擴散的”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