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論壇/邁向實驗教育的新紀元

出自均優學習論壇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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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2014 年

2014年是值得追憶的一年,因這一年的時代標籤是「推倒高牆」。

首先是德國與歐洲慶祝推倒柏林圍牆25週年,緊接著是台灣常民柯文哲醫生號召台北市民推倒藍綠高牆,開啟台灣民主的新頁!而對台灣教育歷史的特殊意義而言,則是立法院通過了所謂的《實驗教育三法》,推倒阻礙台灣人民進行教育多元實踐與自由創新的高牆!

尼采《精神三變》哲學隱喻微妙引領了二十世紀教育學典範轉化,從「傳統取向」過度到「批判/解放取向」,最後則演進為「另類/創造取向」!台灣教育在1990年代從傳統取向過度到批判取向,2014之後則顯然逐漸向另類創新趨近,換言之,當前台灣社會越來越願認同具有豪氣與創意的教育學,因而才能領先亞洲地區首先創制《實驗教育三法》,為教育多元性、創新性與實驗性的全面開展建構法制條件。在過去奮鬥爭取創新實驗教育的社會認同與法治地位階段,主要是民間團體與學術專業面對國家機器的保守防衛,《實驗教育三法》制定之後則是政府、私部門以及第三部門三方面都可以有權辦理實驗教育,彼此可以既合作又競爭,充分體現「教育善求變異,另類催促演化」的實驗教育哲學精神。

為迎接實驗教育新世紀的來臨,本場次邀請地方行政代表、NPO代表與學術界等重要人物,進行多元對話,為我國實驗教育的新紀元彩繪美麗藍圖。

本議程的目標

結合三方三地,共謀展開未來五年「自造教育」的新局面。

所謂三方是指:

  1. 台灣實驗教育的成果與力量
  2. 地方政府與國中小「自造教育空間」
  3. 社區大學各種達人的人脈

所謂三地是指:高雄、台中、宜蘭等南中北三個地方政府。

以上三地相較於其他地方政府:實驗教育發達,創新精神較佳,人才與校外學習資源豐沛。

本議程是以探討地方政府可以的作為為主角。

新的現狀

  • 實驗教育三法已在 2014 年通過,除後中不能公辦民營外,各階段各類型的實驗教育之門皆已打開。惟:
    1. 實驗班的法源未在三法中。
    2. 學校實驗教育必須依教師法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學人員的廣度不夠。
    3. 高級中等教育不能公辦民營。
  • 在已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的「陸、課程架構/二、課程規劃及說明/(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2.規劃說明/(1)領域學習課程/②」中載明:「在符合教育部教學正常化之相關規定及領域學習節數之原則下,學校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統整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五分之一,其學習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並可進行協同教學。」,這也開啟了地方政府與學校「自造教育」的空間。

長期目標

在五至七年內,達到兩個目標:

  1. 讓實驗教育的就學機會達到 5% 。
  2. 讓體制學校能有十分之一的校外課程與五分之一合作學習的空間。

丁丁建議以「自造教育」的概念來涵蓋以下幾個辦學空間:

  1. 實驗教育三法的範圍。
  2. 地方政府自治條例開啟的實驗班範圍。
  3. 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各校五分之一的「自造教育」空間。
  4. 原住民自造教育。

自造教育的概念是指:人民或地方政府自己動手「自造」符合自身需求的教育,其對學習者的適性課程廣度不受限於國家課綱,教育人員之來源亦遠較教師法為多元。

建議的作為

  1. 端正實驗教育風氣:嚴審實驗教育計畫,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八條及第十二條規定,不是以學生為中心、尊重學生多元智能、引導學生適性學習的實驗教育計畫不應予以通過。讓補習班或存心拼升學不正常教學砸壞實驗教育的招牌就糟糕了。目前地方政府還在依舊的行政命令處理實驗教育審查,放行一些和補習班及私校合作,以拼升學為目標的實驗教育計畫。
  2. 補強實驗教育法源:實驗教育三法沒有包含「實驗班」,所以建議地方政府通過自治條例,讓體制學校的實驗班可以比照團體實驗教育的模式,有更大的發揮空間。
  3. 釋出少子女化之後的空教室,以活化空間優惠價格租賃給實驗教育團體。
  4. 建立台灣學習資源的共享平台,以 CC 授權做成台灣學習資源的 GIS 系統。其中特別著力於以下三個子區塊:
    • 地方校外課程學習資源。
    • 社大講師達人網絡媒合到中學性向導師。
    • 同學分組合作學習的課程設計。
  5. 大家共同培訓適合「自造教育」的師資,並由目前的實驗教育團體提供實習機會。
  6. 全面盤點各種補助要點,讓實驗教育的同學得以適用。
  7. 集思廣議,和各方有識之士共同提出民間版的「中學課程架構建議」,讓目前塞得太滿,大多數學生根本不可能學完、學會的國定課綱之外,有其他的課程架構選擇。為下一輪課程治理改革預做準備。

五階段論

  1. 連結社大達人人脈、民間實驗教育成果,成就「學習資源共享平台」。
  2. 說服高雄、台中、宜蘭參與共享平台的參與及治理。
  3. 高雄、台中、宜蘭有更多的「自造教育」發展。
  4. 更多縣市參與「教育自造運動」。
  5. 總結許多縣市「自造教育」的經驗,推動:
    • 課程治理中立。
    • 人民與地方政府對國定課綱有提案權。
    • 提案「務實致用,簡綱多本」的新課綱,取代掉學科專家主導的當前課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