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論壇/推動部分班級實驗教育

出自均優學習論壇共筆
於 2020年8月31日 (一) 14:22 由 丁志仁討論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從「體制內教師」的立場談「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的需求/戴慧茹(雲林縣樟湖生態國中小 教師)

壹、我們想要突破什麼:

  1. 五年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從8所到80所,實驗教育的動能不容小覷,對其中大多數學校都是6班以下的偏遠小校。
    希望不只是偏鄉小校,在大型學校也可以實現。
  2. 教師社群、線上共備、教學翻轉的風氣越發興盛,教師對課堂樣貌的想像已與以往不同。
    希望看見孩子思考的樣子,以及多元適性的發展。
  3. 實驗教育師培凝聚更多教育工作者對在大型學校裡實現「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的渴望。
    「既然一種米養著百種人,那我們何苦將百種人都使用同一套的教學體制呢 ? 」
  4. 從體制內走到實驗教育的追求:
    • 打破一本本教科書,進行跨領域、統整性的課程設計。
    • 課堂的進行不一定是以一樣的內容一起開始,達到一樣的目標一起結束。
    • 不用跟同年級的其他班級綁在一起定期評量。
    • 可以拉更多夥伴一起來「教與學」,我不用自己一個人硬扛。
  5. 檢視現行教育環境,體制學校轉型的限制、課綱的限制、公辦公營實驗教育學校續任校長遴選不易......等因素,在大型學校實施「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勢在必行。

貳、辦理「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的更高展望:由5%前導教師啟動教育新紀元。

參、因理念而結合的「推動小組」

  • 戴慧茹(推動小組召集人):雲林縣立樟湖生態國中小教師
  • 丁志仁:振鐸學會常務理事,2014年版實驗教育三法起草人之一
  • 陳嫺霓:政大實驗教育推動中心研究助理,特殊生家長
  • 楊念祖:展翔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教師
  • 黃鈴諭:個人實驗教育家長,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
  • 邱灝芝:個人暨團體實驗教育家長
  • 邱畹蓉(本案志工組召集人):台灣實驗教育工作者培育計畫學員
  • 陳文濤:台灣大學師培生
  • 李柏佳:公立學校退休校長,台北市聘任督學,實驗教育審議委員
  • 楊逸帆:實驗教育學生及參與者
  • 施雅敏(本案行政助理):振鐸學會六年制學程教師

需要大家的努力,來成就大局。

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支援平台/丁志仁

為什麼要搞這個平台?

  • 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
  • 自我實現的預言。
  • 實在有很多問題等待解決。

主要的經營內容:

  • 申請參考案(含審議流程規畫)
  • 課程設計實務(班本課程探討)
  • 多元人才運用(含人才培力、家長成長)

募款與志工發展:

  • 找好的項目深入企畫。
  • 研議政府的補助要點。
  • 和地方政府合作。

身為特生家長投入實驗教育在辦學/審議/研究中的看見

陳嫺霓
政大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 專任研究助理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
兩個亞斯伯格症孩子 家長
多樣性學習班意指,希望學生能透過「自主學習」、「無界學習」、同學間的「群學」等方式,達到滿足以個別指導為基礎的多樣性學習需求之目的。

「特教趨勢」與「部分班級」的期待比較

  • 特教趨勢
    1. 零拒絕
    2. 去機構化
    3. 最少環境限制
    4. 補強弱勢,幫助適應融合於普通班
    5. 正當特教鑑定安置程序
    6. 父母、各方專業人員參與
  • 部分班級
    1. 零拒絕
    2. 期待遍布全國各級學校都有一班
    3. 無界、跨校合作
    4. 發展優勢特色,以優勢能力帶動弱勢能力
    5. 公平抽籤
    6. 父母、各方專業人員參與


特殊學習需求學生 申請非學個人實驗教育 的目的

  • 以適合自己的步調、方式、內容、環境學習
  • 身、心、靈修復
  • 發展興趣優勢
  • 更深、更廣、更快速地學習

 

 
特生家長投入推動部分班級三大目的

  • 讓學生適性學習
  • 享有教育選擇權
  • 享有同等國民教育經費水準的受教權


未來期待努力方向

  • 倡議實驗教育中特殊學習需求學生的教育橫向資源連結
  • 檢視社會救助法、特殊教育法
  •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 可參考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
  • 建構實驗教育對多樣性學習需求學生支持網絡

學裡搞實驗教育,行不行?

論「部分班級實驗教育條例」實現高等教育學(習)者民主共治、共學的可能性
楊逸帆、蘇育德、沈潔伃

  • 為什麼大學需要「部分班級實驗教育」條例?
  • 成立「專科以上實驗學校」需要哪些條件?
    1. 私立
      • 申請前三年內,法人運作正常,無重大財務缺失。(第5條第一項)
      • 設校基金:應有設校基金新臺幣六百四十萬元,並存入銀行專戶。但實驗教育計畫規劃全校學生總人數一百六十人以下者,設校基金至少應有新臺幣三百二十萬元。(第9條第五項)
    2. 公立
      • 最近一次評鑑,符合大學評鑑辦法及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辦理完善、績效卓著之規定,且近三年決算皆無短絀者。(第12條第一項)
      • 因應整體教育創新或發展政策、學校地緣位置或教育資源分布,有助於國家、社會及地區需要,有辦理必要者。(第12條第二項)
  • 有些大學不是已經有「實驗計畫」了嗎?
    一個百川各自表述?
    1. 簡單來說,差別就是...
      • 部分大學實驗教育/援引實踐〈實驗教育條例〉
      • 既有高教創新(e.g. 百川)/在〈大學法〉框架內的嘗試
  • 「部分大學實驗教育」有無先例?

 

 

 

【2020均優學習論壇】推動部分班級實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