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論壇/學前教育公共化」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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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0年7月30日 (四) 07:15 的修訂
目錄
學前教育公共化/丁志仁
公立幼兒園於學前教育公共化之角色與定位/全教總幼委會主委 楊逸飛
壹、公幼的人力來源、法遵屬性
- 公立幼兒園「教師」主要依照國民中小學教師甄選制度而來,但整體人力仍須看各縣市的財力狀況與未來規劃,決定當年度的正式與代理的比例。
- 公立學校教保員每年進行公開招聘,通常每學期辦理一次。
- 教師相關權益依照教師法;教保員則依照勞動基準法。
- 公立幼兒園於教保服務時間之外,另提供課後留園照顧。
貳、公幼的操作依據
- 台灣幼稚園的設置最早由國家發起。
- 托兒所的設置也是政府為照顧經濟與農漁民而設。
- 幼托整合確定公立幼兒園的操作依據。
- 公立幼兒園於教保服務時間之外,另提供課後留園照顧。
參、公幼在學前教育公共化中的優點
- 營運成本風險低,長期來看,建物設備具有回收效益。
- 設施設備與人事相關法規均依照國家標準,違法性極低。
- 財務狀況透明單純,不易產生弊案。
- 不受市場波動影響,能穩定所有公民的教育經濟成本。
- 公立幼兒園的優先性,能滿足國家照顧一般與弱勢族群的目的
- 公立幼兒園基於國家經營,對於政策法令有充分的履行義務,有利國家推展重要教育方針
- 公幼的教保服務人員職場與勞動條件保障高,有助於整體園所文化的經營
- 國家有緊急狀況需要調度配合時,公幼的支援與調度性高
肆、公幼在學前教育公共化中的限制
- 空間場地多設置在公家單位,場地盤整須與其他公立單位協調。
- 公立幼兒園領導者的雙重身份,直接影響辦學理念。
- 公立學校推展與易受執政者意識形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