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論壇/多元互重的社會轉型/台灣的原住民政策
前言
我國的原住民族權利運動始於1980年代,主要的訴求是「正名」、「自治」以及「還我土地」等三大運動。經過多年的努力,充其量僅完成了正名。原住民族正走在語言、文化衰亡的路途中,未來該何去何從?政府該怎麼提出一個良善的原住民族政策,不僅讓原住民族有尊嚴的生活在這片土地,同時讓台灣的整體國力提升?
我們要求當今的原住民族政策,除了應該在現有的基礎上,找出謬誤之處,也該思考如何增補其中的不足,據此提出兼顧可行性及前瞻性的政策方針,透過制度性及社會性的干預力量,以及互助互惠的思維模式,縮短原漢間的結構性落差,以確保原住民族之生存基礎,擴大其生存空間。
當今的問題
綜觀原住民社會今日面臨的主要社會議題如下:
一、政治發展方面
- 國際化不足
- 立法保障不足
- 政治參與不夠健全
- 各族群參政機會不平等
- 行政組織不健全
- 族群識別與身份認定所衍生的問題
- 自決自治精神不足。
二、教育文化方面
- 學前教育未能普及且陷入提早同化之危機
- 原住民專門人才培育制度未健全
- 原住民族語言消失的危機
- 原住民沒有教自己語言文化的民族學校
- 就學率低輟學率高。
三、社會褔利方面
- 失業問題嚴重
- 學習環境不良
- 醫療資源不足
- 平均餘命低於、死亡率高於台灣地區二倍、人口成長緩慢
- 部落貧困獨居老人漸多
- 原住民婦女處境弱勢
- 無力負擔健保者多。
四、經濟及土地發展
- 原住民經濟體系薄弱
- 部落環境亟待改善
- 原住民自有住宅率偏低
- 都市原住民居住問題日益嚴重
- 原住民地區缺乏自來水影響居民健康
- 原住民地區建地不足問題日益嚴重
- 原住民保留地非原住民使用之相關處理
- 缺乏原住民農業政策
- 文化創意產業效益不彰
未來原住民政策的思維與方向
一、順應國際潮流
在多數多元族群的國家,少數族群權利的保障,被當作是實現國內民主,以及促進國際和平的先決條件。台灣與澳洲、紐西蘭、美國、加拿大等所謂「墾殖社會」相仿,同樣面對如何與原住民和解的任務。如何建構合理的原、漢關係,是我們政府當前必須虛心面對的議題。
當前的原住民政策,澳洲採原住民自決政策,紐西蘭採多元文化政策,美國、加拿大則採同化政策。台灣目前的族群政策並非採取原住民族自決觀點,而是從同化政策轉向多元文化主義的落實,也就是說尚停留在看待少數族群的觀點,而非看待原住民族的觀點。然而,過去將近半個世紀錯誤的同化政策,已對原住民族語言、文化和生活方式造成嚴重的扼殺,甚至使原住民族失去了與這塊土地原有的連結。
自主管理是當前原住民族政策的國際潮流,也是台灣原住民政策改革一直以來的努力方向。從1999年陳水扁競選總統時發表的「原住民族政策白皮書」,與原住民族建立「新夥伴」關係,到2007年馬英九競選總統提出「原住民政策白皮書」,承諾選上後將在蘭嶼試辦自治,這些年我們看到政府與原住民族到底要建立何種「夥伴關係」的討論明顯不足,也看到政府對於原住民自治的承諾遙遙無期,而當前的「原住民自治法」草案,似乎也只是「地方制度法」的翻版。再者,許多的良法美意,諸如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工作權益保障法……等公布後,原住民族殷切期盼各級機關能落實推動,卻往往徒增失望。
這一切最重要的還是仰賴在實踐的過程中,政府如何順應潮流,避免怠速對國家機器的耗損,而能提供制度性的保護,以防少數在多數暴力的邏輯中被吞噬,這也是談原住民族政策推動的重要關鍵。
二、奠定共生基礎
另一核心問題在於:在缺乏「互為主體」的國家政策中,造成主流社會對原住民的認識始終不足,未能理解對於原住民族的保護及其發展和台灣的整體發展有著密不可分之關係,以致原住民的問題未能得到適當且足夠的處理。
沒有臺灣史前文化做起點的任何論述和內容,那是缺陷的臺灣歷史;而原住民族的歷史位置被邊緣化,除了不利於多元文化發展的形勢,且成為傷害族群關係發展的內部元素;宗主權的接納與確認,更是「新臺灣人」主張的發展基礎,也是唯一向國際社會宣告臺灣國家定位確立的路徑。
綜上,如何調和台灣社會中的族群歷史與關係,以達到共生、共好、共榮之互利互惠性發展,應是當前原住民族政策的基本核心議題。
三、政策理解反省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必須去省思。過去政府雖然做了許多,但事實是,原住民族至今仍有近七成屬於中低收入者,其他如失業率、就學率、輟學率、平均餘命……,皆與一般社會有明顯的落差,這不正是暴露了我們原住民族政策的錯誤。
原住民族雖然是台灣這塊土地上最早的住民,卻是目前台灣社會中處於最為劣勢地位的族群。究其成因如下:
(一)對土地的態度看法不同
原住民生活在這片土地是一種定居的心態,發展出來的民族性格與對待資源的方式是溫柔的,不同於「過客」。過客基於資源不足、臨時性需求、欲求不滿,往往發展出進行資源掠奪的粗暴手法,因此造成整個社會的不平衡發展。
(二)人口數的差距過於懸殊
截至2015年3月,原住民總人口數為54萬1494人,佔台灣人口總數的2.31%,若不以政策來維護其地位,不僅民族文化很快就流失,在政治上也難以凸顯其力量,因而造成原住民族在政治、經濟與社會地位上,始終無法獲得提昇。
(三)強勢族群的傲慢與偏見
大社會一直停留在原住民努力不夠、教育程度低、沒有儲蓄觀的印象,也因此,政府在執行規劃上,也擺脫不了畫餅充飢、口惠不實的補救型、施捨德政型、人口比例多寡型的消極規劃的慣性作法,而忘了原住民族是如何從傳統的原始生產方式,被迫接受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經濟,因為不熟悉現代經濟的資本規律與邏輯,而陷入普遍劣勢的經濟貧窮。
這種想像也會表現在許多方面。例如中央及地方的原住民族事務機關,在「錢」與「權」和其他平行單位的不對等,又或者對於自治存在太多的不放心理由。
四、建議
針對以上的思維與反省,提出未來訂定原住民族政策的幾個方向:
(一)合作互補的原則
今天的台灣已然是多元族群社會,先來後到的移民,你我他若都是定居的心態,大家應該是合作的,尊重彼此的長處,善用彼此的優點,在對的地方讓對的人把事做對,發展適切的管理方式,共同善待這土地上的資源與環境。
在國家政策及原住民族政策,都應善用原住民的生存智慧,尊崇原住民的治理模式,讓全體國民攜手同享國家的穩定與進步。
(二)屬地主義的原則
若是繼續以融合作為多元文化美麗包裝行同化手段,還是會導致原住民落入自卑、喪失尊嚴及謀生技能、繳不起學費、競爭劣勢及經濟脆弱這些悲哀處境。同樣的,若是繼續以屬人主義的思維要求自治,也會落入人數劣勢而無法竟功。
原住民族政策要擺脫以往「平地化」和「族群化」的思維,務實地找出真正的問題所在再來對症下藥,建構出重視原住民族特殊性之宏觀、積極保障的法制基礎。以「自治、還我土地」例舉,配合傳統領域、國土規劃來規劃自治區,訂定標準,以海拔700公尺作為基礎,不論族群別,由定居在此的住民進行山林管理。另一方面,為提升自治成效,促進國家整體利益發展,國家需訂定明確時程,立法建立專屬人事制度,在軍、警、公、教、司法,育成自治區內的各部門與各項人才,如此一來,不但還給原住民族的基本權利,同時也能延續原住民族的文化、語言命脈,更重要的是,由山上的人管理山上的事務,因為是自己的家園,絕對可以有更好的做法與成效。
廣義的原住民族人口分布在台灣各角落,然而偏狹的政治思維卻阻絕了原住民人口數與分布地區。開放及接納更多原住民族群身分認定,可以厚實原住民族政策的力道,並提升原住民族的政治地位。諸如廢除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之分,接納平埔族群的原住民身分,開放限制條件讓具原住民血統的族人回歸,還給「原住民」一個真正的身分,都是未來要推動的方向。
(三)全民願景的原則
政策及主張必定要對應欲達成的階段性目標,並作為定期檢視是否有效與進展的依據。而目標的達成建立在對願景的想望,願景象徵的是一種希望和理想,一個好的的願景是全體所共想、共享的未來。檢視過去的原住民政策主張,似乎缺乏這方面的想像與建構,以至於無法緊扣全體的想望,而無法匯聚全體國民的支持。
我們主張原住民政策的研訂要經過充分的討論,提出全民可以理解與期待的願景,再建構政策主張、階段性目標、具體作法,才能夠發揮眾志成城之效。例如「人人有工作、人人有健保、人人有水喝、人人會母語、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明天、人人有尊嚴」,再依此規劃政治、經濟、司法、交通、水利、農業、教育、文化、語言、 土地、衛生、醫療、傳媒……等政策主張、目標及做法,並逐年檢視報告各項目標的進展,方能催促總目標的達成。
結語
談論原住民族近百年來的發展,可說始終依附在外來社會主體意識之下,儘管政府已經注意到多元文化、生物多樣性對整體發展的重要性,時至今日卻然無法在各項政策中,體現原住民族的主體性,到最後所犧牲的是國家的整體表現與利益。
以教育政策來說,非原住民學生無法從學校教育中真正認識台灣的原住民,而原住民也無法從學校教育中學習傳承到自己的文化語言。以土地政策來說,政府一直擺盪在「保護」或者「開發」的矛盾中,卻讓許多私人資本有機可乘,滲透原住民族保留地進行各種經濟利益下的私下買賣及官商勾結。
台灣可以說到90年代中期之前,是沒有原住民政策的。1984年原住民知識青年的覺醒開始了原住民族權利運動,並在第一個十年完成了正名,走到今天第三個十年,我們並沒有看到更多的原住民族權益被成就,這對於台灣作為一個民主人權國家,是很大的恥辱。
盼望在下一個十年,原住民能拋開奴役化的窠臼,主流社會能揚棄老大心態,不要拿「害怕」作為彼此裹足不前的理由;從現在起,政府能夠以更開放的思維納入原住民的主體性,台灣整體社會能用一種更成熟的態度接納原住民族政策,而各政黨與各領導者能用更用心的想法制定具前瞻性、突破性的原住民族政策,以成就國家整體利益與全民福祉。是為盼!
最後,謹用一段話來描述原住民族近百年來的處遇,做為原住民政策上的反省。
人數少,舉手舉不過人家;性情好,搗蛋沒那個本領;想要回家吃自己,財產已經被騙走。到最後,被當作「社會問題」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