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論壇/永續發展的能源與產業

出自均優學習論壇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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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洪申翰

能源新世代-節能就是發電,讓發電廠遍地開花吧

能源轉型五大關鍵步,非核、低碳、不缺電當然可行!

1.前瞻性節電政策目標

不管是產業或民眾生活層面,台灣用電模式與節電政策都還有很大進步空間。在不影響基本生活品質的前提下,我們主張訂定更具前瞻性的節電與能源效率改善目標,以用電需求零成長作為長程目標,翻轉用電需求必然無止境成長的傳統思維。我們要強調,只有設定夠積極的進步目標,才有可能帶動政府行政體系、產業與社會大眾一起往高效率、低耗能的能源使用模式前進。

2.有利綠能的環境與法規

再生能源是未來能源發展的主流,但其多元且分散的特性,和核電與燃煤等集中式發電相當不同,因此,政府若有心大力發展綠能,必須優先推動有利綠能發展的系統與法規,例如投入發展智慧電網、適合綠能的輸配電與儲能設施以及具經濟與產業誘因的政策制度,但現在軟硬體落實卻遠遠不夠。我們也更應結合產業結構調整,讓再生能源發展成為帶動綠色經濟與綠色就業的創新動力,讓分散式的新能源經濟遍地開花。

3.強化疏導尖峰用電能力

所謂缺電與否,是指在一年極少數用電尖峰時刻,發電量能否滿足需求。因此,如何透過管理,合理地降低尖峰時刻的用電,是近年國際上面對缺電問題最關鍵的做法。目前官方也承認台灣疏導尖峰用電的能力相當落後,可調度量甚至不到先進國家的百分之一,有很大進步的空間。智慧型電網、強化時間電價和可停電力政策的實施,與及時反映供需的資訊系統,都是更靈活調動尖峰用電與分散能源的重要做法,都能減少只為應付用電尖峰的低效益電廠投資。

4.能做而未做的政策還很多

透過政策實施,提供誘因或罰則導引大眾與企業改變使用能源的模式,是能源轉型最重要的做法。雖然現在政府不斷「呼籲節能」,但卻有太多重要政策卻都遲遲沒有推動,例如合理反映外部成本的能源稅法、促進節能與社會公平的合理電價(特別是工業電價),納入減碳目標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或更積極促進節能與綠能的建築法規等,這些「能做而未做」的政策在其他國家都已被視作能源轉型的關鍵策略,但現在政府卻始終缺乏決心和執行力。

5.市長,你也有責任

過去能源政策只和中央部會有關,忽視縣市政府的角色,但近年國際上已可看到許多地方政府成功推動能源轉型的案例,因此,我們要求台灣各地縣市政府也必須負起能源供需的政策責任,以節能與綠能發展為目標,提出具體區域能源轉型計劃與進程,帶動地方就業與社會創新,往非核低碳城市的願景前進。

潘翰聲

台灣能源99%仰賴進口,低油價和低電價,反而是小市民補貼大財團。 樹黨的能源政策,抓住改變的關鍵,推行聯合國的綠色新政(Green New Deal)!

一、綠色稅制,環保生活可節稅!

【能源稅】取代部分所得稅,有環境保護、節能減碳、產業轉型、社會正義等成效,令使用地球者付費,讓污染財團替人民繳稅,省愈多賺愈多,環保生活可以得到實質鼓勵。

分階段加速取消對工業用電的不當補貼。民生用電在每戶基本度數內不漲價,超過部分加大級距累進制。

用電需求零成長,提高用電效率,維持經濟生活水準。

二、低碳發電,電網效率大提升!

提升電廠發電效率,燃煤火力電廠改燒天然氣,降低汙染和溫室效應。

以不增加總發電量,提高再生能源比例。

建置電廠及電網,應資訊公開、民眾參與。

台電公司分拆輸配電及發電部門,發電自由化而非財團化、民營化。

發展【智慧電網】,減少遠距離輸配電的損耗。

全面更換【智慧電表】,引進消費者時間電價及電源選擇權、可停電力等制度設計,削減尖峰用電。


三、節能建築,宜居城市涼又美!

建立【建築能源標章制度】,出租出售房屋應標示耗能單位,住宅整建與都市更新時,能源輔導團協助節能設計。

在安全標準下,推廣綠屋頂(變涼、變美、防水),太陽能板也可發電賺錢。

四、非核家園,真誠面對核廢料!

老舊的核一廠、核二廠立即除役,訂定核三廠除役時間表,直接廢止核四計畫。

核廢料無條件立即撤出蘭嶼,用過核燃料棒不應進行核汙染擴散的”再處理”。

產業

當代科技物質層面的轉變,美國學者里夫金提出來的分析架構是相當有啟發性的,他採取一種物質與技術論的立場(或者與基礎設施論),指出第一次工業革命(燃煤)與第二次工業革命(石油)是結合一種新的通訊技術和能源技術,需要有龐大的資金投入,建立綿密的鐵路、電塔、電話電報基礎設施,因而也必需要依靠有效率的科層政府體制來治理,並且搭配垂直整合且寡佔市場的科層企業組織來進行交易和管理,才能達到規模經濟的效益。科層政府與資本主義企業聯手合作(里夫金,2014:56-96)。但是到了第三次工業革命,網際網路的興起、物聯網的發展和分散性自己自足能源的出現,透過社區與地方社會的參與,建立起一種網絡式、去中心化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組織樣態,而運作的原則也從競爭走向合作、互惠,這是一種以分散、協同合作、共有共享的模式在發展的社會模式。

第三次工業革命基礎設施在能源是以替代能源或是分散能源生產的方式,太陽能、風能、生質能都可以在地或是社區尺度生產,並且自給自足。如果是油頁岩的生產設備和資金是以百萬美金的投資,比起傳統原油生產必須要有數十億美金的規模是分散小型的。而網路連結相對於電話電報,拓展性和成本都是相對低,再加上社交媒介的出現,建立點對點聯繫是非常容易,由個別行動者就可以輕易發動,不必透過大型電話公司。至於物聯網則是隨著產生大量的資訊,訊息傳遞的數量和數率都是空間未有,這些資訊開放運用的可能性高,所有人都有機會使用這樣的訊息進行商業或是社會目的的規劃。生產的部分也是朝向分散、在地、網絡分析的模式,主要是3D印表機的出現,可以客製化、分散化的製造,並且透過物聯網的海量資料分析取得製造資訊與需求的資訊,透過網際網路連結到需求者。3D印表機是可以自行複製一個在地社區所需要的二三十種基本工具,地方社會能源自足,透過3D印表機的應用,也可以完成生產社區所需的所有物品。而資金取得的部分,可以透過社區互助銀行或是社區貨幣的制度運作,也可以透過群眾募資或是點對點貸款的方式取得,跨過大型金融企業的壟斷。在教育學習的制度,開放學習平台提供免費學習的資源,結合全球品質最好的教師和教學內容,學習的自主化與分散化是可以預期的。

英國第十六世紀到十九世紀所發生的圈地運動,貴族或富人將公共土地分割並變成個人的土地,變成私有財產,是這樣制度重要的起源。同時搭配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強調個人勤勞與努力證成宗教信仰的品質,以及十八世紀洛克自由主義、邊沁和亞當史密的功利主義、史賓塞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強化私有財產制度的正當性,以及透過競爭不斷地累積個人財產是恰當的社會制度(里夫金,2014:46-86)。而以私有財產為核心的資本主義制度在兩次工業革命,得到充分的物質基礎和垂質整合的社會組織之支持,變得更為穩固。

共有資源在既有經濟學的討論最為著名的就是指出因為自利的個人會選擇搭便車、極大化自己的利益,因此造成共有資源的悲劇(Hardin, 1968)。有趣的是1986年西北大學法律系教授Carol Rose回應這個重大議題發表一篇共有資源的喜劇。她指出人類長久的歷史就發展出取得使用共有資源的慣俗,就像水道自由航行或是自由進出公共廣場,在這樣的空間我們可以進行社會互動,建立社區連結,並且感受到社會支持,參與的人越多,共有資源就越有價值,大家就會更為積極的參加,因此會更樂於參與與維持這樣的共有資源。而古老使用共有資源或是公共廣場的慣俗,是早在私有財產權與排除使用權制度建立起來就已經發生了,而且也一直持續著,這也和目前網路社交空間所發展的共有資源之規範是類似的(里夫金,2014:217-218)。

如果越來越多的服務和物品幾乎接近免費,保障智慧財產權就沒有用處。因此開放軟體、自由軟體、創立創用(Creative Commons)、基因體計畫的公共創用等必然會取代傳統著作權和專利保護。而這種自由、開放、公共創用將會創造一主良性循環,更多人分享,讓更多人接觸到這些資源,然後他們就有機會透過參與修改或創作而有所貢獻,讓一個社會跨越各種空間或社會邊界,將分散、去中心的個人,可以協同合作。這樣的過程也創造出一種分享、互惠與民主的文化(價值)(里夫金,2014:237-247)。其實,維基百科就是一個代表性的案例。當然,我們注意到這種自由、開放與公共創用是建立在人性是善良的,社會行動者具有強互惠(一種利他主義)的基礎上,如果有些投機主義者存在,很可能會破壞整個協作與分享的社群運作,進而破壞互惠文化。不過這是可以透過制度設計來解決的,我們在討論Ostrom公共財治理、或是有關互惠的相關研究時,再分析有那些制度是可以減少投機主義者的出現。另外一方面,共同協作可以產生一些自然壟斷的狀況,例如,臉書、谷歌、推特等,這是妨礙分散與共同參與的,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是一個很大的挑戰(里夫金,2014:273-276)。

從自由文化運動到環境運動,背後共享的立論基礎就是反對圈地,反對長期被讚賞支持的私有財產制所造成的問題(里夫金,2014:253)。如果無法透過協同合作、分散連結、橫向擴展等方式將所有的行動者和物質元素連結在一起,那是無法解決目前的社會和環境問題的。換句話說,開放公共資源、知識公共資源、能源公共資源、通訊公共資源、電磁頻譜公共資源、海洋公共資源、大氣公共資源、水公共資源等,並且讓所有使用者付擔起責任參與治理,才是解決問題的適當途徑。

這種協同合作、分散連結、橫向擴展的框架中,民主參與的模式是從參與式民主走向點對點參與(peer-to-peer engagement)所取代(里夫金,2014:255)。這是另外一個相當重要的假設,提出新的民主模式。PTP參與是更為去中心化,任何人都可以由下往上發動,且其他人可以隨著在不同的地方或選擇不同議題參加,權力支配關係是非常低的。當然這樣的民主參與需要有良好的網路通訊基礎設施,以及具有參與能力和意願的公民。

當邊際成本降到趨近於零的新經濟基礎時,合作社是唯一可能的經營模式(里夫金,2014:291),因為透過共同集資、共同購買、共同生產、共同享有成果,可以充份利用物聯網、通訊網與能源網的優勢,讓所有的參與者願意提供資源和才能,降低生產成本;而共同使用與採購,降低運送與傳遞成本;共同享有確保他們可以得到好的成果。具體來說,牛津大學的Botsman提到社群網站從程式設計師自由共享程式碼,臉書、推特等社交媒介使公眾分享資訊與生活經驗,到第三階段是透過Youtube或Flickr等平台共同分享創造內容,目前要進入第四階段是同樣的共享技術應用到實體世界的各種物品的使用,例如,汽車、工具、空房間等(里夫金,2014:316)。

基於當代技術、社會、文化結構的轉變,我們的產業政策應該要鼓勵由下往上、去中心化的創新創業,社區經濟體或是中小型企業是應該鼓勵的模式,而不是由高度集中、市場寡占的企業集團所把持的產業。此外,應該逐漸地強化能源在地自己自足的模式、發展滿足在地需求的農業、建立客製化彈性生產的技術和運作模式。最後,促使台灣產業型態的多樣化,避免集中在少數產業類型,而忽略各式各樣有特色的傳統產業。並且建立可行的機制促使特色傳統產業變成台灣精實的中堅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