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論壇/全教總的志工計畫」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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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0年11月12日 (四) 09:25 的最新修訂

【 全 國 教 師 工 會 總 聯 合 會 志 工 協 調 中 心──不 特 定 時 間 或 活 動 志 工 計 畫 】


一、說明:

(一)本計畫為招募志工協助本會辦理或與其他NGO合辦的各種事務和活動,這些事務和活動大多為非常態性辦理。

(二)有許多願意擔任志工的人,因家庭及工作之故,並沒有太多時間可常態性地投入志工工作,但願意在其時間許可時,擔任「短期或一次性活動之志工」,因此,本會制定本計畫,協調這類人士,投入各種與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相關之社會服務工作。


二、目的:招募現職和退休教師、關心教育和社會發展之社會人士擔任志工,支援本會處理各種事務和辦理活動(含與其他NGO協辦或合辦之活動)。


三、預期效益

(一)使教師透過參與本會各種業務,了解學校教育與各種教育法令、主管教育機關之措施之關聯性。

(二)使教師透過參與本會與其他社會新興議題相關團體,辦理之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活動,了解各種社會新興議題的實務面和發展,以活化教學,並增進教育界和社會之互動和互相了解。

(三)釋放學校知識份子之力量,不被校園所侷限,而能透過集體行動,幫助社會正向發展。

(四)協調關心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的退休教師和社會人士,投入教育及社會公益事業,建立溫馨的社會。


四、志工招募對象:以現職和退休教師為主,大專學生及社會人士為輔。


五、志工之推薦與徵求

(一)學校教師會徵求學校現職、退休教師。

(二)本會相熟各公、私立機關徵求現職或退休人員

(三)徵求大專學生,特別是將來可能到中小學服務的學程或科系,如特教系、心輔(心理)系、社工系、幼教(幼保)系、教育學程…等。


六、志工工作:(舉例式列舉,以後會不斷發展增加)

(一)本會「SUPER教師頒獎典禮」、「特別議題(如環境生態保護)宣導活動」、「遊行活動」、「NGO交流活動」…等。

(二)環境生態團體活動:例如「生態棲地整理維護」、「賞鳥博覽會」、「華江橋雁鴨季」;其他環境生態團體的環保活動。

(三)各有機無毒市集及所屬攤位志工。 (有機無毒市集均慘淡經營,為有機小農保留通路;各攤位有機小農要兼顧農作和攤位銷售,人力窘迫。因此都需志工協助。)

(四)小型NGO電腦、網路設備維修(例如「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所屬之「部落e購」辦公室之電腦維修)。

(五)青少年兒福團體、特教團體的各種活動,例如特教兒童的活動營隊或社會適應活動。

(六)其他


七、執行方式:在北部地區先行試辦。

(一)志工需求徵詢:徵詢北部地區各生態、社福、特教NGO,詢問其志工需求。

(二)志工之招募

1、將本計畫函送各縣市教師工會參考。

2、徵求北北基宜四縣市教師工會與本會共同辦理,並請其轉本計畫予所屬學校支會及會員,請會員依其意願,自行報名參加。。

3、在「全教會」和「全教總」網站首頁上製作banner,公告本計畫並徵求志工。

4、以本會快訊或電子報週知本計畫,並徵求志工。

(三)志工聯絡及需求志工活動公告:以電子郵件和facebook群組。

(四)志工訓練:

1、依各活動之需求實施志工行前訓練。

2、志工經驗分享。

(五)其他說明

1、開始服務之志工,由本會提供一件夏季之工作服。(穿破或舊了免費換發)

2、因為並非固定服務之志工,所以不會辦理長期保險,但會針對個別活動,視需要辦理意外險。


【中 小 學 特 教 協 助 志 工 服 務 計 畫】(簡版)

一、說明:

身心障礙學生回歸普通班的「融合教育」實施已十年有餘,不少有特殊教育服務需求的學生,在上課和課間,都需要有額外人員,協助其遵守上課秩序、或專注上課,或輔導其與其他同學相處。

雖然依「特殊教育法」第27條規定:「……為使普通班教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需要…或提供所需人力資源及協助。」但是政府編列的預算不多,面對愈來愈多「已經過鑑輔的特教生」、「未經鑑輔的疑似特教生」,不僅教師疲於奔命且常感力有未逮,而一般學生與特教生時有互不了解產生齟齬,也無法獲得適當、及時的輔導,以落實融合教育的美意,每每使孩子茫然、父母心痛。

根本解決之計,當然是修改法規,使學校獲得實際需要的人力,但所需經費不在少數,非一蹴可幾。因此制定本計畫,盡力解決教育現場的燃眉之急。


二、目的:

(一)媒合志工,服務一般中小學「普通班」、「資源班」或「特教班」有需要額外特教人力協助之學生。(未經鑑定完成學生亦可申請服務)


三、主辦單位:政陽文教基金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四、服務對象及服務時間:

(一)各中小學「普通班」、「資源班」或「特教班」有額外人力協助之需求,但尚未有協助(或協助時間不足)之學生」。

(二)志工以一週一次,每週至少一個「半天」到校服務,每個服務週期至少一學期;學期中未有特別狀況不中斷。


六、志工服務模式(各校可依學生需求選擇)

(一)入班服務模式:

1、擔任任課教師之「教師助手」或「助理教師」,依任課教師指示或需要、或依已商定的方式,協助「某一特定學生」或「不特定學生」。

(1)個案學生知情:志工坐在個案學生附近,或就坐在個案學生旁。

(2)個案學生不知情:志工坐在教室之指定位置,視教師指示或觀察班上學生需求主動過去協助。

(二)離班服務模式:

1、離班輔導應得到家長同意,通常以1~3節課以內為限,以志工「與學生談心」或「課業輔導」的方式,協助學生心理或價值觀調適。

2、利用時間常為「早自習」、「午休」、「聯課活動」或其他課堂時間。

3、「離班服務」之目的為增進學生回到原班學習或人際接觸的適應能力,並非長時間抽離原班。


八、志工訓練:

(一)基礎訓練:請志工上「台北e大」網路學校註冊上課(12小時),並下載結業証書。

(二)特殊訓練:

1、志工個別面談:

(1)本會面談:志工於報名後,由本會人員個別面談,除了進一步了解志工之背景外,並詳細說明本計畫,使志工深入了解本計畫志工之角色,及所需之準備工作。

(2)到校服務前面談:到校服務前,與學校相關人員面談,了解服務個案及學校期待的服務方式。

2、志工知能訓練:於寒暑假或學期中辦理;並依志工服務所需,視情形加開訓練課程。


九、志工之管理、運用、輔導、考核:

(一)志工管理:志工填具「志工志願表」後,由本會列冊管理。本會並逐一面談志工,深入了解其專長及背景。

(二)志工運用(媒合服務學校)、輔導、考核:

1、本會辦理之課後特教營隊,由本會安排志工分工、輔導其參與服務。

2、到校服務: 本會陪同志工到申請志工服務之學校,與學校相關人員面談,讓學校了解志工,並讓志工了解服務對象及與校方商定服務方式,志工才可到校服務(即媒合完成)。志工於媒合完成後,簽署「志工服務及保密需知」一式二份,本會與志工各存一份;本會並與學校簽訂「服務協議」一式二份,本會與學校各存一份。

3、「全教總」提供志工服務期間「100萬意外險及3萬元醫療險」、每次服務60元「交通補助費」。


十、中小學特教志工之角色:

1、本專案並非提供「具備豐富特教專業知能」或能「能夠獨立作業」之志工,「配合校方及任課教師輔助學生」的志工。

2、志工雖然只有部分時段可到校服務,但是即可避免學生全時未得必要之服務。

3、志工可提供那些服務?可服務那一類需求之學生?需由學校與志工面談共同評估。

4、志工初期之服務項目,以較不複雜,可經校方或教師經簡單說明、或志工不耗費過多時間學習,即可提供服務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