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論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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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關鍵的18歲,累積下一個人生階段的基礎
- 大多數工業先進國家,18歲已被視為成熟且獨立的年紀
- 總統提出,學生18歲畢業後不一定要急忙考大學,可以先去工作、到非政府組織當志工進行體驗等。在經過社會歷練之後重返校園,會更加清楚自己所追求的目標
ㄧ、前言
- 學習可以分階段完成
- 高等教育體系,應該以更開放的態度,珍惜這樣的年輕人,並且提供更多的誘因,吸引青年重返校園學習
- 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
- 教育部為落實總統教育政策,透過跨部會合作推動「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鼓勵高中職應屆畢業生透過職場、學習及國際等體驗,探索並確立人生規劃方向,再決定就學、就業或創業
二、方案目標
- 目標1
- 協助青年適才適性發展,提供學生職業試探機會,以建立正確之職業價值觀
- 目標2
- 培養臺灣傳統技藝及區域產業人才,提升高中職畢業生就業率
- 目標3
- 拓展青年國際體驗學習機會及多元生活體驗,提升青年國際競爭力
- 目標4
- 儲備青年未來接受高等教育及發展經費,暢通技術人才回流就學管道
5. 審查方式
- 學校初審
- 職場體驗-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 學習及國際體驗-青年體驗學習計畫
- 107年2月21至3月16日各高中職學生上網填寫申請書,3月中至4月中學校辦理初審,考量學生申請書及輔導綜合考評予以推薦
- 教育部複審
- 職場體驗-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 107年5月教育部組成審查小組,就整體區域分布、學校類型或課程性質等因素複審學校推薦名單
- 學習及國際體驗-青年體驗學習計畫
- 107年5月教育部青年署組成審查小組,複審學校推薦名單
- 職場體驗-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6.就學配套—大學回流教育
- 特殊選才
- 入學管道:一般大學及技專校院採共同聯合招生
- 招生方式:免持統測、學測成績,著重2年以上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資歷
- 甄選入學、個人申請
- 入學管道:由校系採分組招生
- 招生方式:第1階段將原畢業年度統測或學測轉化為15級距或5標,作為檢定之依據。第2階段持2年以上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資歷,參與指定項目甄試(如書審、面試、實作測驗等),學校可自訂加分項目
- 彈性選系
- 入學管道:返校擬變更原畢業年度錄取學系,於學校規定期間內持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資歷申請轉系
- 申請資格:已考取大學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
6. 就學配套—106學年度
- 特殊選才
- 一般大學及技專校院聯招
- 108.2 調查就學意願
- 108.3-7 學校提供對應科系名額
- 108.12 招生名額核定簡章公告
- 109.1 報名
- 109.2 辦理聯招完畢、放榜
- 一般大學及技專校院聯招
- 甄選入學、個人申請
- 技專校院甄選入學
- 108.2 調查就學意願
- 108.3-7 學校提供對應科系名額
- 108.12 招生名額核定簡章公告
- 109.4 報名
- 109.7 放榜
- 一般大學個人申請
- 108.2 調查就學意願與學系
- 108.3-7 學校提供對應科系名額
- 108.11 招生名額核定簡章公告
- 109.4 報名
- 109.5 放榜
- 技專校院甄選入學
- 彈性選系
- 108.2 調查就學意願
- 109.4 學校確認轉系申請時程與程序
- 109.9 向原錄取學校申請轉系
- 註解
- 以106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滿2年為例。
- 107學年度月份及辦理事項同。
7. 儲蓄帳戶—準備金及就業津貼
「青年儲蓄帳戶」=「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穩定就業津貼」
- 青年儲蓄帳戶
- 參與「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將設青年儲蓄帳戶(2年計畫領24萬元、3年計畫領36萬元)
- 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
- 教育部每月補助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5,000元,至多3年累存18萬元(自就業保險日起,每滿30日為1個月發給)
- 穩定就業津貼
- 勞動部每月補助穩定就業津貼5,000元,至多3年領取18萬元(自就業保險日起,每滿30日為1個月發給)
8. 優質職缺—界定盤點及產業類別
- 優質職缺界定
- 符合具發展性、技術性、安全性、優於最低工資水準、優良的勞動條件;安全性與優良的勞動條件為必要條件
- 產業類別
- 傳統技藝、農業、文創、工業、商業
- 「五加二」產業創新(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生技醫藥、國防航太、新農業及循環經濟)等產業
- 優質職缺盤點
- 由勞動部彙整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衛福部、環保署、文化部、科技部、金管會、原民會、客委會等相關部會)所推薦之優質職缺
- 產業特性
- 具技術性及發展性
- 國家產業政策發展需要
- 文化技藝傳承或區域
- 產業聚群特色
- 符合北、中、南、東 區域發展衡平性
9. 職缺媒合
- 職缺公告
- 107年4月公布職缺類別
- 107年5月公布優質職缺名額、職稱、工作內容及薪資
- 媒合時間
- 勞動部於107年8月前完成就業媒合
- 媒合方式
- 職缺媒合在地化
- 辦理分區就業博覽會、單一或聯合企業媒合、專人就業媒合服務
- 職場轉銜
- 1年限1次
- 每次職場轉銜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
10. 體驗期間進修方式
- 修讀推廣學分課程
- 為鼓勵青年在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期間持續探索及提升知能,青年可於徵得雇主同意後,利用夜間、假日或非工作時間修讀未具正式學籍之進修推廣學分課程、技能(證照)課程或在職訓練等
- 就讀大學即中止計畫
- 青年在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期間,如考上大學(含進修部)就讀,具有正式學籍修讀學位,即應中止原體驗計畫
11. 兵役配套—暫緩徵兵處理
- 內政部修法
- 未出國者:參與本方案役齡青年,可專案延期徵集至計畫結束或計畫中止
- 出國者:參加教育部青年體驗學習計畫,經審查通過之企劃出國者,准許出境
- 適用範圍
-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職場體驗)
-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學習及國際體驗)
12. 青年職場輔導及追蹤